采购有多种方式,招标只是其中一种常用的方式。招标这种采购方式在我国被广泛地使用,因此一般称招标为“招标采购”。
通常情况下,采购是属于买方主导的购买行为,而招标是属于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方式,既有购买行为,如工程、货物和服务的采购,也有出售或出让行为,如特许经营权、土地使用权、科研成果和技术专利等的出售或出让。
采购、供应双方在采购合同订立过程及订立后,双方的行为和责任、权利和义务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法》)的约束;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,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、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应严格遵守《招标投标法》的规定,同时受《合同法》的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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